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,营对浪费的社会风气,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,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消委会向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、相关单位和消费者发出《倡导茶叶简约包装 推动绿色文明消费》倡议书。
茶叶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《消费者权益保》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(含第1号修改单)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按照茶叶包装层数南宫NG·28综合、包装成本、包装空隙率等方面的规定,依法依标生产经营。
茶叶生产者应当树立“节约资源、绿色简约”等理念南宫NG·28综合,提倡简约而不简单的商品包装新观念,推动茶产品回归商品本身属性;应积极探索建立包装循环利用机制,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,优化商品包装设计,减少商品包装层数、材料、成本,避免过度包装,做到包装材料适当、结构优化、用料适度、无害加工、绿色生产。
茶叶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,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,不损害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做茶叶过度包装的“守法者”“弘扬者”“创新者”和“分享者”。
消费者应树立科学、理性的消费观念,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,做反对茶叶过度包装的“先行者”“践行者”“宣传者”和“监督者”,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。
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可以通过“一看、二问、三算”来进行辨识。一看,看商品外包装的豪华程度,包装材料是否昂贵。二问,在不能拆开商品外包装的情况下,向商家询问商品包装层数。三算,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,并与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(含第1号修改单)》允许的商品最大销售包装体积进行对比,看是否超标。
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注意保留、收据、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,如发现商家在销售茶叶产品中存在过度包装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,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。(供稿: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)